2021春季江苏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116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2021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 、通州人力资源网(www.nttzrcw.com)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于1981年4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于1976年4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1971年4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大专的只需学历证书,下同),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岗位代码“68-70”的岗位只接受通州区户籍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
7.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4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通州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制内人员;
(7)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并自愿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tzwszk@126.com。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09:00至4月22日17:00 。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将所需的报名材料以“邮件标题+附件”的格式发至报名邮箱。
(1)邮件标题内容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2)附件内容为: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2021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后扫描件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后扫描件,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后扫描件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后扫描件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形成一个压缩文件上传。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6115156,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通州区户籍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进编资格。
4.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0日09:00-4月23日17:00。初审情况在24小时内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6115156。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09:00-4月24日17: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4月20日09:00-4月25日17:00。
7.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具体由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通知。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4:00-16:00。
8.报名结束后,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9.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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