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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48人简章

时间:2021-06-29 13:06:55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南京市建邺区是南京建城史上最古老的城区,也是新南京建设中最年轻的城区,还是南京市公认的最具现代化、国际范的城市中心和“城市客厅”。作为南京拥江发展的最前沿和产业发展的主阵地,建邺区将打造长江之城、金融之城、时尚之城、数字之城。建邺法院致力于打造与区位相匹配的现代化法院,加入我们,与我们一起,以法律为尺,为正义护航。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合同聘用制人员,其中:法官助理16人,文员20人,辅警10人,驾驶员2人。工作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雨润大街9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

5、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招聘人数及职责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一:法官助理

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法学本科,已经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者;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者或有司法从业经历的优先。

招聘岗位二:文员

资格条件:

1、已经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计算机速录技能80字/分钟,正确率达到80%以上;

4、有司法从业经历的优先。

招聘岗位三:辅警

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男性,身高要求1.72米(含)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服兵役经历,或于司法、警察专业院校毕业,退伍军人优先;

4、单侧裸眼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招聘岗位四:驾驶员

资格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持C1及以上驾照(同等条件下A类、B类驾照优先录用),5年及以上安全驾龄(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5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无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近5年累计不超过15次)。

二、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报名人员请登录建邺法院网站(http://www.njjyfy.gov.cn/)下载《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也可下滑至文末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填写相关内容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送至建邺区人民法院邮箱:JYFYzzb2021@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序号+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身份证电子照片;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

(3)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4)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含二维码)。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3577289 025-83577209

(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线上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知参加考试。(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应聘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2、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具体时间、地点以复审通知为准。

(四)考核

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

(1)法官助理考核方式为笔试,占总成绩的50%;

(2)文员考核方式分为笔试、技能考核,各占总成绩的30%;

(3)辅警考核方式为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4)驾驶员考核方式为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50%。

以上笔试、技能考核、体能测试均为百分制。

(五)面试

根据各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岗位1、2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3、4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均为百分制。

岗位1、3、4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岗位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外网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聘期内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照《建邺法院聘用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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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建邺区人民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建邺区人民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6月25日

原标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1年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jjy.gov.cn/cszwgk/zdgk_67454/202106/t20210625_2985858.html

2021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nj.docx.doc

2021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nj.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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