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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时间及资料

时间:2021-07-30 13:09:42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就业失业登记年审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年度免费审验制度,重点是对就业援助对象和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的人员证件进行审验。年审时间一般是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具体以当地公布时间为准),未经年审的登记证会在次年1月1日起自动失效。
凡领取了《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辖区居民,可携带登记证原件,定期到所在地社区进行审核,登记就业和失业状态,确保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年审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两份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页和第3页复印件、一份打工证明。

一、年审对象包括: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援助对象;
2、正在享受税费减免的政策的人员,包括在当地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的外地核发的《登记证》。

二、年审内容包括:
1、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审核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失业状况,对已被用人单位录用、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况要及时变更其状态,在“就业援助卡”中注明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日期、原因,采用逐条顺序记载方式。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主要核实持证人员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已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期限、金额和起止时间。
如果你属于就业援助对象,请持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如果你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人员请在政策享受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其中在城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人员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城镇就业管理科办理。
如果你不属于以上年审对象,不用办理年审业务。

三、年审要求包括:
1、户籍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本人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交社区;
2、户籍不在辖区但在当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就近进行年审,也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其发证机关进行年审。

失业证年审忘了怎么办

失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每满一年后都需要年审。未经年审的失业证作废,每个地区就业失业证的年审时间都不一样的,请及时留意社区或街道办发的通知。

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

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统一式样印制,劳动者即便到外省就业,也能持证享受到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具体作用如下:
1、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及就业登记的重要凭证;
2、劳动者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的凭证;
3、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救济金的有效凭证;
4、就业困难人员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凭证;
5、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合法凭证;
6、大学生等创业人员,还可凭此证等材料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内容扩展

一、就业失业证和就业创业证性质一样吗?
就业失业证是人社部统一制作,是个人工作或失业的时间记录,与社保交费记录一致。就业创业证是地方为创业作记录。
《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编号是什么意思?
证件编号指该证件的编码,共16位。其中,第1-6位为证件发放机构所在地的区(县)行政区划代码,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确定;第7位是《登记证》发放对象户籍性质;第8位为《登记证》发放对象户籍校验码;第9、10位为发放年份代码;第11-16位为发证机构所在地区该年份首次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顺序编码。其实《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编号在你办理的时候,是录入管理系统的,每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证件编号,所以你不用担心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编号问题。

三、失业证四年了没有年审还能用吗?
不可以使用。
根据《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自登记之日起3个月以内,公共就业机构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或联系上后未进行求职登记又未达到注销条件的由原办理失业登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中将其身份暂为冻结,并注明冻结原因。取得联系后,本人进行求职登记的予以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