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原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4、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综合管理科收发室收发员1名,中共党员或有收发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行政中心)后勤楼509室。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招聘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对象。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中共启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招录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0923605,联系人:施科长。
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原标题: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qdrcsc.com/news/1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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