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社会用工招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具备招聘岗位的相关学历学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盐城市盐都区秦川路16号)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含志愿服务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反面写上姓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本人报名,并持有报名当天的苏康码、14天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有疫苗接种禁忌者除外,但须持有相关医学证明)等,体温无异常;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5.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及党建纪检监察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
(一)辅助会计、辅助办公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申请“苏康码”,考试当天提供“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http://www.yandu.gov.cn/col/col3381/index.html,页面左下角成绩查询模块进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文明服务、仪表举止、大局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工勤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测成绩*50%。
1、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驾驶实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驾驶实测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实测人选。面试和实测由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面试、实测当天提供“苏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和实测。
(三)体检
以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形式决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考察
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管理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照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由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管理使用,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515-88425005,0515-89083022。
本公告由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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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7日
原标题: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社会用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andu.yancheng.gov.cn/art/2021/10/27/art_21414_3749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