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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招聘2人公告

时间:2020-07-20 10:53:17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证书为准。工作经历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为准。

严禁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报名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 7月23日17∶30;

报名地点:湖滨新区嘉创大厦1613室(慧二路与银桂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需现场提供审验,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委托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4日15:00—17:00;。

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复审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证明,复审合格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面试由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委托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轮体验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为待业人员的,须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及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合同制管理,聘期2年(其中,首次聘用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平均月工资3000—4000元,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86828(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水利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110(湖滨新区纪工委)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简介表.docx

2.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服务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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