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相关要求,需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26日9:00—16:00
9:00-10:00 职位代码1001-1010
10:00-11:00 职位代码1011-1020
13:00-14:00 职位代码1021-1030
14:00-16:00 职位代码1031-1044
2.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区级机关大院7号楼1楼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文惠路8号)。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1.资格复审时,需按《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补充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2、审核时如果提供的材料有缺失,需在资格复审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作为复审未通过。
3、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此次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不接受委托他人参加。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更新“苏康码”(锡康码),报到时应向工作人员现场出示“苏康码”(锡康码)绿码。持“苏康码”(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前14天内有北京市、湖北省、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或者提供已经超过7天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现场体温测量工作,因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干咳、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考生,应在2天内提供本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应现场领取并由本人签署《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类型为未落实工作的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时应现场领取并由本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在规定的择业期内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510-83598176。
附件: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020年上半年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h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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