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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调节当地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规范基本提升

时间:2022-09-15 13:32:40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2022年上海市调节当地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为保证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相关法律法规。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当地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慰问金在2021年享受的规范前提下,每人每月提升108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慰问金最低水平为每人每月1848元,其中独居老人或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934元。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内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其按新实施法定计发的慰问金小于本通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则的最低水平的,按最少标准计发。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依照新实施的法定付款慰问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告法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付款。目前仍由用人单位依照新实施的法定付款慰问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告法定调整后提升费用由用人单位付款。
四、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告》(沪人社规〔2021〕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