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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纯商业借款能够转公积金贷款吗

时间:2022-11-24 13:14:47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目前南京市商业性借款不能转为公积金房贷。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放贷资产来源于员工缴存的公积金,尽管核算量每年都维持一定数量的增幅,但由于近些年南京市房地产成交量不断攀升,公积金利用率持续上升。按照目前南京市资金使用具体情况,不具有进行“商转公”业务标准。为缓解这部分员工的还款压力,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开办“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和“柜面逐渐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
南京公积金购房贷款发放方法有哪些?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所买住房为期房,需在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后下款;如所买住房为现房,需在受委托银行执管质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下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贷款划归售房单位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2、选购存量住房的,需在受委托银行执管质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下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贷款划归售房人(企业)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3、修建、翻建、大修住房的,受委托银行获得质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至修建(修)方在银行设立的结算账户。
公积金贷款抵押审批前,借款人签署贷款合同项下的公积金房贷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控相关法规及相关法规的借款人资质。贷款发放前应符合缴存公积金的相关法规,受委托银行按以下方法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