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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淄博公积金新规灵活就业人员缴交、应用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6-06 17:18:52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2023年6月淄博公积金新规,灵活就业人员缴交、应用有什么新变化的?随小编来看看

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交应用公积金应用暂行方式,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法定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标准。凡年满18岁未满退休年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个体经营、非日制、新业态等形式灵活用工的人员,在淄博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均可以申请缴纳公积金。暂行法的出去,完成了淄博市公积金制全覆盖。

赋予灵活就业人员缴交标准的自主选择权。缴费基数可在公积金中心发布的上下限之间独立确定,即不高过淄博市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收入的3倍,不少于省单位发布的所在区县最低工资规定。缴存比例在10%-24%范围内自由选择。

切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应用权利与义务。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淄博市公积金提取法规的法定,获取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存放余额。持续全额缴交12(含)个月以上,选购首套一般自住住房时,符合的法定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纳公积金的,能通过下列方法办理开户缴交:线下门店。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含电子证照)到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个人帐户开设手续;线上渠道。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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