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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人公告

时间:2023-06-19 10:50:53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等文件内容,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岗位简介表》(附件)中004、005岗位的报名对象为吴江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23年毕业生。

6.《岗位简介表》资格条件中“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审核通过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关注“苏州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上注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需上传的报名材料见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3.报名、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8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8日的9:00-11: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9日的9:00-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政策咨询电话。

7.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招聘单位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的9:00-16:00,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3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最终以取得学历认证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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