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人事考试信息网
当前位置:事业单位 - 2023江苏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公告 - 正文

2023江苏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公告

时间:2023-07-17 11:05:46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在18周岁以上、35周以下(1987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岗位代码为001-007岗位的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泰州市范围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教师;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2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1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3年7月19日09:00 — 7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19日09:00 — 7月22日18: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7月19日09:00 — 7月23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7月19日09:00 — 7月23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7月19日09:00 — 7月24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6999831。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泰州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电子报名材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泰州市教育局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2023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001-007岗位)、其他证明材料。

⑤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⑥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001-007岗位)、其他证明材料。

(3)泰州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报名资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泰州市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泰州市教育局及时在泰州教育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或泰州市教育局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00-12∶00。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州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29日9:00-7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23-86999831。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