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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无锡市瑞金医院无锡分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7人公告

时间:2023-10-09 16:45:18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无锡市新吴区新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无锡分院)(以下简称“瑞金医院无锡分院”)是由无锡市新吴区投资建设的“非政府办非营利性”三级医疗机构,是首批签约的长三角一体化重点项目之一。瑞金医院无锡分院委托瑞金医院运营管理,瑞金医院对项目医院实施“垂直化管理、一体化运行、同质化医疗”的管理模式。为加强瑞金医院无锡分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梯队结构、保障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2023年下半年瑞金医院无锡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7名(使用“新吴区卫生健康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挂靠无锡市新区医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3.此次招聘对象年龄:4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下同);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瑞金医院无锡分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况;

(6)国家和江苏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出具的聘书或聘任文件以及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3年9月30日向前推算。

2.学历(学位)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17:00。

2.报名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采用直接投递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投递至报名邮箱xinruihospital@126.com。

3.报名材料(按顺序准备)

(1)《瑞金医院无锡分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因《报名表》需要考生手签,请将报名表打印扫描成PDF格式),同时发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已获得学术成果的佐证材料,如项目三书(申报书、合同书、结题报告书)、发表论文刊号或全文、发明专利证书、获得奖项证明等)。

(4)学历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者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有效二代身份证。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2)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二)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审结果直接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2.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通过报名邮箱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2.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资格复审时考生自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回复短信、邮件等信息,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5.岗位报名人数比例>1:10时,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岗位报名人数比例≤1:10时,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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