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人事考试信息网
当前位置:教师 - 2023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8人公告 - 正文

2023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8人公告

时间:2023-07-04 15:56:11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

具有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网(http://gxzs.xz.gov.cn)

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网(http://www.xzjm.cn)

招聘岗位详见《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http://zkfw.91job.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7月5日09:00—2023年7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5日09:00—2023年7月11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2日,每天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5日9:00—2023年7月12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7月5日09:00—2023年7月13日12:00。

(6)笔试准考证打印(岗位代码05-08):2023年7月18日14:00—2023年7月22日。

3.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及时向我校陈述申辩,电话:0516-69851006。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而未能通过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有职称或技能大赛获奖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获奖证书,上传至“技能证书”栏)。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7月14日9:00—16:00登录报名平台(http://zkfw.91job.org.cn/)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报名平台(http://zkfw.91job.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