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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高层次人才7人公告

时间:2020-10-26 16:53:23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高层次人才(其中编制内3名,编制外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和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http://www.njqi.org.cn.ipv6.nanjing.gov.cn:443/)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邮箱。邮箱:617025593@qq.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的国外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认证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外语、计算机等资格证书;

(7)获奖证书;

(8)论文、专利及科技项目等能体现科研水平成果的材料(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中文文章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英文文章应附ISI Web of Science等检索截图,科技项目应出具任务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和简历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推荐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