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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考招录最新变化:分级分类更为系统化

时间:2020-12-09 09:30:12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调整分级招录层级划分

将往年公务员招考“省市、县乡”分级模式调整为“省市县、乡”分级模式,其中省市县三级划分为综合类,乡镇街道划分为基层类。并且行政执法类也实行公共科目单独命题和测试

具体分类为: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查《申论》(A卷);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2”),考试类别为基层类,考查《申论》(B卷);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考查《申论》(C卷);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考查《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该设区市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考生要提前了解各类的报考条件、专业要求等,做到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