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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只发基本工资吗?

时间:2022-01-05 14:41:13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因为工伤没有办法按照正常情况继续上班的,处于停工留薪期。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员工每月支付工资福利以及相关待遇。员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是如果伤情严重又或者是有其他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是不得超过12个月。
实践中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视不同情况来定:
1、工伤不是很严重,只有几天。
如果工伤是这种情况,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的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是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当然这期间的请假不能计入旷工。
2、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这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严格上讲,应该是在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
3、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工伤期间单位不是只发基本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案例分析】
于某每月税前工资5220元,2015年发生工伤,治疗花费了20多万,2015年4月14日发生事故后,公司一直推诿,导致该职工起诉前,一直未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由于公司没缴社保,双方就工伤待遇打起了官司。一直到2018年才二审判决下来,法院是这样判的。
法院审判:
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本案中,被告受伤之日起至评定伤残等级之日止应为其停工留薪期,但由于该期限已超过12个月,而被告又未能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应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证明,故本院认定被告的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
据此,原告应支付被告2015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3日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62,640元(5,220元/月×12个月)。

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工伤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1、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申请工伤认定后,认定为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费用。
2、单位辞退员工,根据不同的情况,单位可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内容扩展

一、临时工工伤了工资怎样算?
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获得了效益,就属于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期间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内职工虽然未上班,但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而正常工作时间显然是不包括加班时间的。因此,“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内所计发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即不包括加班工资。

三、工伤期间绩效奖金有吗?
绩效工资是将员工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的,工伤期间没有正常工作是没有绩效工资的。员工工伤期间支付百分之百的基本工资,单位是有权利不发放绩效工资和其它奖金的,但支付你的基本工资必须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与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