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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新规定工资发放多少?

时间:2022-01-05 14:53:59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工伤不只发基本工资。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工伤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全额发放,而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工伤新规定工资发放多少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只发基本工资找谁投诉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只给发基本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工伤期间加班费给吗?

工伤期间没有加班费,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但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或休养阶段,工资按正常上班发放,并且不能影响年终奖之类的效益。

工伤期间享受岗位津贴吗

工伤医疗期间和医疗机构建议休养的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具体期限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岗位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发放。劳动者不需要纠结岗位补贴项目,这是包含在工资里面的。

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

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待伤情稳定之后再去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不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应当支付你的就医药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当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发工资。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工伤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如果员工工伤的,用人单位是要负责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程度。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也需要发放。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内容扩展

一、在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公司福利(年终奖)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享受年终奖的可能性。是否能享受年终奖,需要看公司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有没有相关的具体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伤停工期间是享有除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工伤鉴定后工资还有吗?
若处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赔偿赔偿待遇,不属于工资。
若停工留薪期已期满:
如劳动者构成七至十级伤残:则劳动者应当恢复上班提供劳动,若未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不发放工资。
如构成五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劳动者有在安排的工作上岗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不用额外支付工资。
如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则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此时应享受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可不用额外支付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有用人单位支付。

三、工伤工资单位少给的部分怎么解决?
收集证明材料,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已经工伤认定,并且劳动能力鉴定并评上伤残,那么想办法收集实际工资收入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和你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平均数有关,而且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实际工资收入和不能证明工资收入两者之间的赔偿金相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