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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计发怎么算?
时间:2023-03-29 14:58:01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苏州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计发怎么算?下面同小编来看看。
苏州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依据怀孕的现象派发补助,顺产补助4050元,难产补助4250元。
计发规范:
依照当地职工生育的医疗费定额标准(职工生育的医疗费三级医疗机构标准及生育孕期检查额度规范)的50%发给一次性生育补贴:
怀孕3个月流产的,445元;
怀孕3-7个月小产、引产的,1100元;
顺产的,4050元;
难产的,4250元;
剖腹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注:除此之外,不再享有生育保险其他待遇。
什么叫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
家庭主妇,即未就业没有参加工作,没有参加医保的女性,且配偶参加工作并正常交纳社保,则可以凭借配偶社保领取生育补贴,可是享受不到生育时产生的医疗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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